新闻
新闻资讯
- 实务问答 | 与中标人解除合同后能否直接与原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关于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
- 以案说法 | 招标文件未定义“同类项目”范围遭投诉如何判定?
- 留印工程咨询(浙江)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病房改造及7号楼结构加固项目申报专项债券财务评价、法律意见及实施方案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 留印工程咨询(浙江)有限公司关于之江文化中心保安临保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的招标公告
联系我们
联系人:前台
手机:0571-85188695
电话:0571-85188695
邮箱:lygczxzj@163.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塘航空大厦2幢19楼
常见问题
实务问答 | 与中标人解除合同后能否直接与原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9-22 11:05:46
某国企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确定了一家供应商中标,现在这个供应商没有能力供货,该国企是应先和该供应商解除合同,才能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还是需要重新招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二名中标候选人递补中标的适用条件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导致其不符合中标条件。而本题中不存在上述情形,因此第二中标候选人不能适用上述规定递补中标,只能选择重新招标。
新闻资讯
-
2025-09-22
实务问答 | 与中标人解除合同后能否直接与原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
2025-09-15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关于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
-
2025-09-10
以案说法 | 招标文件未定义“同类项目”范围遭投诉如何判定?
-
2025-09-10
留印工程咨询(浙江)有限公司关于之江文化中心保安临保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的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