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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答疑】分公司能不能在总公司代理的项目中投标?

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03-02 10:01:15

【问】

我们公司是某招标代理机构(总公司)的分公司,现在总公司代理了一个招标项目,请问我们能在这个项目中投标吗?

【答】

分公司不能在其总公司代理的项目中投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该条款对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作出了必要的限制。

《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是总公司的组成部分,其财产、利益、责任等均与总公司直接关联。从性质上,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决定了其与总公司属于同一法律主体。分公司在总公司代理的项目中投标,等同于总公司在其自己代理的项目中投标,违背了上述规定,应予以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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