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新闻资讯
- 留印工程咨询(浙江)有限公司关于蒋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注射用聚己内酯微球面部填充剂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留印工程咨询(浙江)有限公司关于蒋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微交联微分子透明质酸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实务问答 | 与中标人解除合同后能否直接与原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关于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
- 以案说法 | 招标文件未定义“同类项目”范围遭投诉如何判定?
联系我们
联系人:前台
手机:0571-85188695
电话:0571-85188695
邮箱:lygczxzj@163.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塘航空大厦2幢19楼
常见问题
【投标答疑】投标保证金没有从基本账户转出的,是否会被否决投标?
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7-02 15:17:51
【问】
我司参与了某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交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明确,“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因时间紧张,我司员工直接从其个人账户向招标人转出了投标保证金,并未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请问是否会被否决投标?
【答】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明确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基本账户”特指企业和组织(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在其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银行机构中,开立的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转出对遏制围标串标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而一般账户或个人账户难以追溯实际控制人,容易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
具体到本案,投标人未通过基本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属于《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25条规定的“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新闻资讯
-
2025-09-22
实务问答 | 与中标人解除合同后能否直接与原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
2025-09-15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关于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
-
2025-09-10
以案说法 | 招标文件未定义“同类项目”范围遭投诉如何判定?